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!湖南出臺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實施意見
近日,湖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發布《印發<關于建立湖南省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的實施意見(試行)>的通知》,公布我省首次實施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有關事項。
通知指出,全省首次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完成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以前。此外,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納入基層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,起始實施時間為2019年10月1日,10月1日(含)至首次實施前已辦理退休手續、符合資深鄉村教師職稱制度規定條件的教師按照本實施意見執行。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,精心組織,密切配合,周密部署,統籌處理好各方面關系,積極穩妥地做好實施工作,確保區域內所有符合申報條件的資深鄉村教師都享有“直接評聘為基層高級教師”的權利。